庄举栋,男,1956年6月22日出生,汉族,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山东天祥信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日照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庄举栋律师自1986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近二十年的职业历程中,他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他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嘉奖五次。日照市首届十佳律师。二OOO年,庄举栋律师撰写的《审判方式改革之反思》被《中国律师》刊登,该事迹被记载于《山东律师志》。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知识产权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土地房产,知识产权,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土地房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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