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成,男,汉族,1969年2月26日出生,山东省新泰市人,1987年11月参军入伍,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山东习德律师事务所主任,联系电话:15953832199、15588553975 工作简历:1987年11月至1990年12月在北京卫戍区警卫第三师服兵役,任班长;1991年6月在1998年8月在新泰市水利制管厂工作,任法制科长;1998年8月至2011年6月在新泰市华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新泰市水利制管厂整体改制)工作,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办公室主任、法务办主任;1998年4月至2005年4月参加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2007年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年9月至2016年12月在山东昌琪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7年2月9日至今在山东习德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主任。 自参加工作以来,多年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事务实践经验。擅长:民商事代理、劳动纠纷代理、交通事故代理、经济纠纷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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