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成波,男,(1965年5月— )法学本科学历,山东桃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省律协刑事风险防范委员会委员,泰安市律协理事,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擅长刑事辩护,几次被评为泰安市优秀律师。 2010年,参与了中央和省级领导批示关注的“肥城市焦化厂核子设施被盗案的辩护工作”。辩护效果较好。 2011年8月-2012年5月,参与了由公安部批示立案的“徐衍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案被告人的辩护工作。辩护效果较好。 所辩护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四件,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的十九件,法院宣判无罪的一件。 自1996年起多次参加研究涉法事务的市长办公会,参与过肥城市多家企业破产工作前期研讨,多次陪同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信访局接访。 此外,还参加了2009年12月《肥城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肥城市大学生村官聘任合同》的讨论修改。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经济纠纷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null
擅长领域:null
擅长领域:null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null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务,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