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在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10年在山东远识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职务,中共党员。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来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长,特别是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环境资源、青少年普法等方面取得比较好的成绩,比如代理的李某盗窃案件、于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五起刑事案件被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2102年代理的合同纠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改判,为某人民政府挽回了200元万元的经济损失,代理被告李某小额贷款纠纷案,二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14年8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2014年被山东省律师协会吸收为环境和资源保护业务委员会委员。2013年被聘为滨州仲裁委委员,2012年被中华环保联合会聘为志愿律师。2016年滨州市关工委、滨州市文明办等11各单位评为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度被评为滨州市优秀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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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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