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民 执业于山东太阳石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担任兖矿集团法律顾问,参与兖矿集团改革,融资上市,合同纠纷债务清理,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多起得到兖矿集团公司领导好评。 在兖矿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及上市、资金融通、重大诉讼和仲裁事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在非诉方面,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近百亿的短期融资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提供过法律服务,参与了兖矿新陆冻结安装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改制,为集团公司法理欠款和了解有关合同单位的资信状况,到各地调查企业工商登记。在诉讼方面,每年均为兖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诉讼总标的过亿元,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几千万元,并且建立了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工作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的民商事纠纷,具有优秀的律师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权衡各种利弊,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做好律师管理,全所律师模范遵守执业纪律,全体律师无违纪被处分,律所工作得到司法局业务部门的认可。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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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