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岭,男,45岁,山东金乡人,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任山东中岭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济宁市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党支部书记、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济宁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被聘任为济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成员,被聘任为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于白村法治村主任;入选济宁市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入选济宁市任城区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专家、入选省级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承办律师库。 张中岭律师法律知识全面、扎实,工作态度严谨、时间观念严格、庭审准备严密,多年来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千余件,在多个领域有深入研究。精通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建筑工程的特点和企业的需求,熟悉建设领域的专业细节和工作方式及业务流程,能适应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运作过程复杂、纠纷多发的特点,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来,办理了大量房地产业务,以勤勉尽责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09年发表论文《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再转让制度的探讨》获得奖励。 2009年根据济宁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参与筹建科学发展观展览,在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担任部主任律师期间,接受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代理行政执行济宁市蓝天服饰有限公司案件,为顺利举办科学发展观展览提供了法律建议,取得了市领导的良好评价。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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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