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男,法律本科,1985年从事律师职业,山东纵横统一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合伙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宁市仲裁委仲裁员。 主办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济宁味精厂诉福建洞湖天一味精厂合同纠纷案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济宁九龙国际贸易公司涉外索赔案经由青岛海事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具审判意见;担任公安部督办的十大刑事案件之一的香港×××公司及×××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等等,效果显著。重点办理金融保险、公司业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合同事务,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娴熟的诉讼技巧,案件办理严谨、缜密,尽心尽责,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先后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宁分公司、中保财产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分行、中国银行济宁分行、交通银行济宁分行、中信银行济宁分行、山东樱花集团、山东菱花集团、山东济宁印染厂、济宁物资集团、中美合资济宁伊顿公司、中石化济宁分公司、济宁市水利局、济宁南四湖工程局、济宁泗河管理处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职业30余年来,取得优异业绩,社会效果显著,获得社会一致公认和赞许。
擅长领域:土地房产,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擅长领域:null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医疗纠纷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土地房产,公司经营,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