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秀华,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二级律师。1988年12月——1999年2月在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先后任行政复议应诉科副科长、科长等职,担任两届政府、三任市长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担任复议应诉科长期间,每年1-2次为烟台市政府部门正负职领导、中层干部多次讲授《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规划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比较了解。1999年3月辞职到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担任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等职务。2010年9月调入山东烟泰光远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山东省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烟台市‘二、五’依法治市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年被烟台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聘为法律顾问、专家库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8年。 二、顾问单位 执业以来一直担任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规划局、烟台市司法局、烟台市土地经营中心、烟台市房产管理局、烟台广播电视台、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烟台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经担任烟台市广播电视局、招远市交通委员会、海阳市交通委员会、福山区房管局等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一直担任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象泰置业有限公司、烟台中翔置业有限公司、烟台路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裕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南尧实业有限公司、烟台鲁花丰益房地产开发公司、烟台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 三、主要专业领域和工作量 主要专业特长是行政、房地产等方面的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主要工作如下: 1、参与起草制订了烟台市国土、房管部门的有关管理文件,如《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烟台市房屋登记实施细则》、《烟台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 2、参与修改完善了现行的烟台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烟台市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协议》(格式文本)等。 3、参与起草修改了《烟台市交易、拆迁、置业担保等办事服务指南》,规范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备案、房产继承赠与互换、房屋拆迁许可等的办理程序。 4、参与研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向房管、国土部门提出的关于房产、土地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供答复;参与研究人大、政协委员对上述两部门关于房产、土地方面个案的提案,并提出法律意见供答复;参与研究律师代表开发企业或者公民个人向上述两部门提出的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并提出法律意见供答复。 5、参与房管、国土部门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对有关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转让、房屋拆迁安置、房屋预售备案登记、预售资金管理使用、房地产的查封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加强了人民法院与有关土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 6、参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多个大型建设项目的拆迁建设工作。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服务。研究拆迁法律法规和烟台市的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起草有关拆迁征用的法律文件;代表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出庭诉讼;参与有关拆迁事宜的行政复议和市民与市政府领导的对话会等。参与的大型项目主要有:北马路、十字街滨海广场的拆迁征用;北马路道路拓宽工程的拆迁拆迁征用;胜利路万达广场工程项目的拆迁建设等。 7、为烟台市土地出让、房屋拆迁遇到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8、从1999年3月——2016年底共代理各类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共1141件,其中行政案件285件,民商事案件798件,刑事案件58件。 9、1999年至今,一直担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每年参与仲裁案件3-5个,其中担任首席仲裁员的案件1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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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建筑工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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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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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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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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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土地房产,交通事故,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