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希勇,男,1972年6月出生,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山东省法律专家库专家、烟台市政府涉法信访律师团成员、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市芝罘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烟台市芝罘区纠风办行风监督员、鲁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兼职教授、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烟台市东部新区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本人先后获“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烟台市劳动模范”、“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2015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联合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誉称号。2016年8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齐鲁和谐使者”称号并享受省政府津贴。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行政诉讼,房产纠纷,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公司经营,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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