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荣华律师,男,1963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98年1月,在利津县职业中专工作,历任教师、教导处主任,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1998年1月转行到利津县司法局从事律师工作,2001年9月起先后在山东黄河口律师所和山东津城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山东津城律师事务所主任、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发展委员会委员、东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东营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东营市工商联执委、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农村与城镇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2月,被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个人”,2008年3月,被市司法局、市律协评为东营市第二届十佳律师;2011年3月,被东营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优秀律师”;2013年1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2016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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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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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土地房产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