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华律师,男,1971年2月出生,山东广饶人,1993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原山东工业大学)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3年7月至2007年2月在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2007年2月至2016年11月任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6年11月设立山东崇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黄俊华律师先后获得东营市全市优秀律师、第四届东营市十佳律师、第四届东营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现任民革东营市委委员、民革东营市直二支部主委,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营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东营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入选东营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被中共东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聘为第三方评价咨询库成员。 主要从事民商事、公司法律事务、股权纠纷、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业务等。执业以来,办理数百起民事、行政、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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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公司经营,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