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维平律师简介 黄维平律师,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是在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的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任律师、副主任、主任职务,曾任过枣庄市山亭区第四届政协委员,在履行政协委员职务期间,为法治建设提供多份建言、提案被采纳,做出了一个律师政协委员应尽的职责。 黄维平律师在30年律师事业生涯中,经过岁月的磨,已成为一名资深律师。实践中,担任过区级及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曾经担任过数合资企业、国企、私企法律顾问,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保驾护航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并去福建、厦门等地为合资企业追讨外资老板欠资、逃债的行为而奔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黄维平律师在承办刑事辩护案件中,使用娴熟的技巧为嫌疑人、被告人维权。在曾经辩护的XXX故意杀人罪案中,通过律师辩护,法院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对故意杀人犯判决结果是:“判三缓五”;在为XX强奸罪案时,经过开通审理,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XX犯有强奸罪证据不足,意见被法院采纳;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经补充证据仍不足以定罪,将嫌疑人“无罪释放”。当然,在近30年执业中办理的刑事辩护案件中,多数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及适用缓刑的较为常见,多件改变定性的辩护意见被采纳,真正维护了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00-2007年曾在天津至大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2008-2013年在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合伙人,担任副主任职务。 黄维平律师作为首席发起合伙人,2014年1月2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成立了山东宝权律师事务所。 业务擅长:法律顾问、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医疗纠纷纠纷代理。 五年中,在2012年,被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员会授予“新兴钢城先锋共产党员”称号;2015年2月1日,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参加了第四届亚太法商论坛,荣膺2014“影响中国”百强大律师光荣称号;曾受到枣庄市司法局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嘉奖”;2016年被枣庄市市直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黄维平律师带领山东宝权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员工,决心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指引下,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开展“诚信服务”、“执业为民” 的服务宗旨和理念,关注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争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土地房产,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土地房产,公司经营,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