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军律师,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民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市市市中区政协委员,山东泽权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执业律师。 刘东军律师得益于正规的法学教育,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擅长医疗、婚姻、房地产、合同等法律事务的处理。刘东军律师在几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以勤奋的敬业精神,深厚的理论功底,端正的服务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其担任的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及委托人代理多起省内外较有影响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处理非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具备了处理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刘东军律师做事严谨,关注细节,注重理论学习与交流,曾在2008年8月参加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撰写的业务论文《患者自己决定权之限制与医疗机构救护义务之履行》获优秀论文一等奖;2009年获得济南市优秀律师荣誉;在2009年8月参加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其《构建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瓶颈与突破》获优秀论文三等奖。刘东军律师志在通过努力提供出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损害赔偿,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