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娜律师,1981年9月出生,内蒙古珍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学士,攻读内蒙古大学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即从事律师职业,执业十来年,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办理案件的经验。能够准确判定案件走向,对案件能够整体规划,胜诉率高,案件委托人满意度高。同时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疏导,积极提示预警案件风险(包括案件实体及程序),尽量简化程序方便诉讼。对于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肇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有自己独特的办案技巧,能够熟练运用法律规定,解决当事人的切实困难。在律师职业的道路上,始终一如既往,发扬严谨、务实、雷厉风行,以及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良好作风,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肯定与好评。他们的认可,使我更加踏踏实实,诚诚恳恳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发挥自已的专长,尽上自己的一份力量。文明、诚信、敬业、勤勉,认真做好每个案子,让当事人切实得到帮助,是我的执业理念。只要您信任我,生活中、工作中,您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欢迎您随时来电或见面咨询,来所委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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