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星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周宁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0年4月。陆林律师目前任福建闽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系该所的法定代表人。 陆林律师系1966年7月15日出生,无党派人士,厦门大学法律本科毕业,1985年10月在周宁县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 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先后在本所担任律师,副主任、律师,主任、律师,1992年评为四级律师。期间曾就学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校、北京人大大学、海南大学涉外经济法律专业。2011年任宁德市律师第三届协会理事。2011年任宁德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2015年任宁德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2012年7月被宁德市总工会聘为宁德市职工律师志愿者。2013年被周宁县妇女联合会任为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保护志愿者。2014年7月被宁德市检察机关聘请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员。 2015年9月被周宁县人民法院聘为法院调解员。2015年4月中共周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周委政(2015)17号《中共周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成立周宁县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任职该评查领导小组成员。2011年2月被宁德市律师协会评为市优秀律师。2013-2014年度被评为闽东优秀律师。2015年5月被福州仲裁委员会选聘为仲裁员参与全省重特大民商事案件的裁判工作,2017年10月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律师。 从事律师工作30多年时间内办理数万件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积累大量办案经验。同时办理我市我县重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在办理刑事案件因有因未达到刑事年龄而提出无罪被采纳;在办理经济案件中福建嘉福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件中,该案被厦门大学编入厦门大学出版社《最新公司法案例精解丛书公司法案例精解》一书中;在办理民事案件还承担我县福山村委会同寿宁县景山林场重特大山林权属纠纷一案件。赢得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肯定,享有一定知名度,赢得良好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