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山律师,现为宝能所主任,专职律师执业8年,执业证号13508201210756694。本科学历,辽宁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经济师中级职称,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法务管理师,龙岩市新罗分局红土地法律顾问。原黑龙江省伊春市桃山林业地区公安局民警,后在某大型电气制造企业从事法律事务管理十几年。2010年5月起为专职执业律师,2017年在北京劳动法讲习所进修。 刘清山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尤其擅长毒品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为龙岩“六毒” (冰毒,氯代麻黄碱,甲卡西酮,麻黄碱,氯胺酮(K粉),溴代苯丙酮)首席辩护律师;长汀县2014.1.3制冰毒700公斤大案首辩律师。同时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经验;擅长企业战略规划,法律尽职调查,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合同评审,债务清欠等,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0
擅长领域:经济相关,民事相关,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
擅长领域:0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土地房产,合同事务,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