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律所:福建匠行律师事务所
毕业学校:未知
擅长领域:刑事辨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损害赔偿,合同事务
执业证号:13507199511514430
联系电话:18960603567
本人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12月受聘南平开元律师事务所(现福建欣开元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1年1月成为福建齐欣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并分别担任该所副主任、主任。 执业期间,陆续在2005年10月被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等6家联合授予“福建省优秀女律师”称号;2011年11月荣获南平市妇女联合会、南平市公务员局授予“南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3年3月荣获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执业期间,笔耕不断,分别撰写了:1、《确立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初探》一文,获1998年福建省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南平市律师论文评选活动一等奖;《生死阴阳界》,载《福建律师》1999年第3期;2、《林权改制带来的法律思考――建议对刑法第345条规定进行立法完善修改》,2001年获南平市律师实务论文研讨会一等奖;3、《浅谈离婚纠纷中妇女财产权益的保护》,2005年获“妇女儿童维权”研讨会三等奖。 在任主任期间,该所先后于2013年2月荣获福建省司法厅颁发的2010年-2011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4年12月荣获福建省律师协会2012年-2013年度福建省文明诚信先进律师事务所。 本人是邵武市政协第十二、第十三届委员,撰写的提案曾获得2015-2016年度优秀提案。 本人现开办福建匠行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