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1957年至1968年在上海市人民法院工作;1969年至1982年在永春县人民法院工作;1982年至至今先后在永春县律师事务所、福建梅峰律师事务所、福建永春鹏峰律师所、福建鹏峰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律师工作。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土地房产,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公司经营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事务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