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才,男,1955年10月生,福建南安人,曾任部队炮兵团指挥连侦察排长,炮兵团作训股参谋,炮兵连长等职,1978年6月毕业于南京炮兵学校,转业后任供销社副主任,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1987年7月参加全省第一次律师培训,1988年7月厦门大学统计专业毕业,1988年10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88年10月受聘为助理经济师,曾任美国格兰矿泉水有限公司经理,永春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6月任永春县律师事务所主任,2003年1月组建福建李林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任泉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经济工作阅历丰富,擅长于经济案件的代理和经济刑事罪的辩护,熟悉证券、金融等非讼事务,办案时干炼严谨,力求公正客观,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自觉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经常为贫困者义务咨询和代书,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主动让每一个当事人慕名而来,满意而归,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在法律界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威望,其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巧,赢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和肯定。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合同事务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擅长领域: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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