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轩,男,汉族,大田县人,1946年10月出生,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合伙人,联系电话:13906982625。1986年12月通过全国律政考试毕业于北京人文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大专)。1959年至1962年,大田县工区大田纸伞社,学徒工;1962年至1964年,大田县养路工区,学徒工;1964年至1965年,大田县上京公社,以工代干;1965年至196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士兵;1969年至1970年,大田县上京公社,干部;1970年至1981年,大田县屏山公社革委会、管委会,革委会副主任;1981年至今,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曾任律师所主任)。执业以来,曾担任政府机关、企业法人单位顾问20余家,其中有当任过:大田县人民政府、大田县环境保护局、大田县前峰矿业有限公司、大田县残疾人联合会、大田县石凤水泥有限公司等。于1991年,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人事局,评为省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1995年至2003年,被三明市司法局,评为三明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律师。曾在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律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十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擅长领域:经济相关,刑事行政,民事相关,合同事务
擅长领域:商事、公司法相关,刑事行政,民事相关、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务纠纷、
擅长领域:经济相关,刑事行政,民事相关,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事务
擅长领域:经济相关,刑事行政,民事相关,交通事故,劳动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