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红,女,汉族,本科,山东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开始律师执业,具有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民事代理、刑事辩护、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执业活动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赢得了各级政府及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多次被授予市级“三八红旗手”、“最佳辩手”、“十佳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先后获得莒南县“金牌律师”、莒南县“优秀律师”、临沂市职工维权“优秀律师”称号,2016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 执业证号:13713199511511107,电话号码:13869929018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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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