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国办芗城区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81年我国律师制度重建时期,是漳州市最早设立的律师服务机构,原名为芗城区律师事务所,是芗城区司法局下设的国办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2000年改制成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至今,办公地点在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水仙花园2幢二楼。本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由老、中、青三代律师组成,主要服务对象是基层各种法律关系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农村承包经营户及村民等,服务内容涉及主要除承担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外,还承办了大量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等领域的非诉讼案件。承办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的同时,还承担了芗城区大量的法律援助工作以及一村一义务法律顾问工作。本所现有执业律师9名,包括8名合伙人律师,1名聘用律师。多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秉承“外圆内方”的优良传统,对内严格修炼,提升自身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对外积极履职,圆融处事,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化的利益。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我所同仁不忘义务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社会各届获得较好的口碑和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