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秋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7月25日,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渊源于福建省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厦门洪秋生律师事务所。本所现有执业律师及行政人员近三十人,办公地点为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三、四楼。本所秉承“传承与变革,良知与责任”的核心理念,以“卓尔不群、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注重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既充分发挥每位律师的专业特长,又重视律师团队合作精神,从质量、效率、信誉等多方面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谋求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以及满意度最大化。 本所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顾问、诉讼、仲裁、非诉讼法律事务。尤以投资融资、企业并购重组、资本运作和公司治理见长。同时在国际贸易、地产建筑、知识产权保护、刑事辩护等领域也独树一帜。近年来,本所律师经办的商务纠纷大案、要案,处理策划的涉及投融资,企业收购重组,不动产开发与移转,重大刑事冤案平反等案件,受到了业界及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赏。党的十九大以来,本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学习,决心在法律服务领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