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关进看守所,可以采取那些有利措施?
答:根据著名律师的经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被关进看守所,这个阶段请律师发挥的作用很大,可以给在押人员进行基本的普法,提供法律帮助,取保候审,了解案情等重要的内容。从而安抚在押人员的情绪,正确面对现在的情况,特别是在录取口供时候,一定要重视在押人员的签字,看侦查机关所做的笔录上面和在押人员的表述是否一致。也可以在在押人员和家属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避免家属会见不到的紧张,寻求其他不合法的手段解决。
问: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证件?
答:根据现在的律师法,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凭三证即可。律师证、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三证齐全则可以会见在押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问:在看守所里面的人能收到信件吗?
答: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只要是正常的按照程序的通信是可以与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进行通信。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