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朋友关押在看守所,可以与其通信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只要是正常的按照程序的通信是可以与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进行通信。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问:看守所的会见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看守所现在没有设定固定会见时间,对符合会见条件的在押人员主要是以电话方式集中通知家属到所会见,一般是安排在每月中旬的某个星期六。
问:看守所有牢头狱霸?
答:牢头狱霸是指在所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