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检察院对看守所收押进行监督的方法有哪些?
答: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的第六条 收押检察的方法如下:(一)审查收押凭证;(二)现场检察收押活动。
问: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生病了怎么办?
答:小病看守所有医生,他们认为自己治疗不好的疾病,被关押的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刑诉法设定的保外就医就是为了保证被关押的人有疾病的人能正常的就医。
问:看守所属于侦查机关吗?
答: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是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并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辖。看守所是未决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保全刑事诉讼和预防再犯,行使和执行羁押权。根据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惯例,看守所由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我国也正经历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现代“控、辩、审三角结构模式”转变的改革期,看守所可能在近几年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来应该是公安专司侦查,检察院专司监督,法院专司审判。因此,看守所不属于侦查机关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