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法律将离婚诉讼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类,即: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数字记录或表达的能够证明案件特点和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发票等。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2.物证,即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如通奸使用的避孕套、卫生纸、散落的阴毛、内裤上的口红、内裤上的精液及相关物品等。作为离婚的证据。
3.视听资料,即通过录音或者录像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磁带反映的声音或者图像,或者电子计算机存储的信息资料,如夫妻、恋人共同拍摄的作为离婚诉讼证据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陈述,如配偶的违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所见所闻,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
5.当事人陈述,即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比如当事人与法官的谈话笔录作为离婚的证据。
6检查记录,即检查人员在现场所做的记录。比如配偶被殴打、投毒,公安人员报案后的勘验笔录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7.鉴定结论,即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特殊问题进行研究后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认为有特殊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提交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诉讼是证据,离婚诉讼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事人在法庭上提供的离婚证据能否形成完善的证据链,是法院最终判决离婚的依据。但是,离婚证据的收集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含量很高的过程,如果你不熟悉法律,法院是不会接受你作为离婚证据的。这时候可以咨询律师,请专业律师帮你收集离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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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