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21日,反家庭暴力公益论坛在正大中心25层巴塞罗那厅圆满举办。本次论坛由盈科律师事务所主办,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盈科北京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事务部、盈科北京公益工作委员会、盈科北京院校工作委员会承办,盈科北京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北京院校委主任刘敏,以及盈科北京公益委主任、盈科全国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怀向阳共同担任主持人。
【领导致辞】
会议伊始,郝惠珍主任为本次活动致辞。郝惠珍主任首先对大家来到盈科律师事务所表示欢迎,并预祝活动圆满成功。她提到,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已经七年,我们看到反家暴发生了由小事到大事,由私事到公事的变化。社会各界已然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却仍存在许多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这也正是本次反家暴公益论坛举办的目的所在。她表示,本次参会嘉宾的发言主题新颖,既有法律又有心理、既有理论又有实务,希望借此机会,大家就家庭暴力存在的问题和需改进的方向进行充分研讨,也期待更多新观点、新论点、新问题的交锋。
雷明光教授在致辞中以自己此前赴四川凉山调研的体会展开。他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已经7年,但是基层一级的实施情况还需要我们更多的去研究。例如部分离婚案件中,由于女性对家庭暴力维权认识不足,导致其在子女抚养权、财产等分割问题上形成了不利地位。反家暴法需要真正下到基层,这其中宣传层面、基层干部履职层面、告诫制度的应用层面等多层原因都值得关注。其次,今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法律为妇女免遭亲密关系者实施的人身侵害提供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保护,从而更加完善。对于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无小事,这需要得到我们更多的关注,无论是从妇联到政府层面,还是国际层面都非常重视,希望通过今天的研讨会能进一步加强反家暴的宣传普及工作,为妇女儿童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专题分享】
分享环节,李莹副主任首先以《给她无暴力未来——源众的反家暴实践》为题进行专题分享。她提到,家庭暴力呈现出普遍性、隐蔽性、反复性、长期性的特点,其实质是一种权力控制关系,这种权力控制关系是全方位的,包括身体、经济、社交等多方面。同时,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如认为家庭暴力发生于落后地区、受害者也有过错、施暴人只是脾气不好或失控、受害人不愿离开暴力关系是因为软弱等常见认知误区。李莹副主任认为,家庭暴力并非“只有0次和无数次”,如果受害人及时求助,责任部门处置得当,多机构联动发挥威力,家庭暴力是可以预防、也是可以有效制止的。
万薇主任以《家庭暴力的辨别和预防》为题进行了专题分享,她首先以自身实践经验出发,通过对近7年办案经历中的120个案件的整理评估,得出家暴案件的数据模型。万薇主任提到,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包含传统观念、习得、社会的期待和默许、无代价获益、体力优势,其本质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对受害人人权的侵犯,不是某个人、某个家庭的私事,而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其次,受害人忍受暴力是基于个人、家庭、社会文化、政治经济、法律缺位等多方面原因,面临多重困境;最后,家庭暴力是一种基于性别文化的暴力,因此在分析问题时需要一定的社会性别意识。通过分级干预和处置家暴、增加家庭暴力危险评估,将分手包括纳入到保护范围,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一并保护,关注对施暴者的心理矫治,禁止进入,细化多机构合作等措施,有望更好地进行反家暴实践。她表示,徒法不足以自行,希望大家善用资源、分享协作,建立多机构合作反家暴机制。
接下来,苏晓蓉主任通过线上方式带来分享,她以包丽和苏享茂自杀案切入,分析亲密关系中精神暴力导致对方自杀的刑事法律责任。苏晓蓉主任提到,亲密关系中的胁迫控制存在一定的共同性,如都是系统性的控制,由结构性的剥夺、剥削和命令组成,逐步让伴侣丧失反抗能力,最终走向自我毁灭。由此,对亲密关系中的精神控制致人自杀死亡行为亟需规制,这不仅是基于生命法益作为刑法保护的最重要法益,法律层面对自杀行为应予以遏制;同时,利用精神控制手段直接教唆或间接教唆致人自杀死亡案件增多,也需要引起重视;最后,从国际视角出发,英美法系国家中“精神控制致人自杀死亡”以过失杀人入罪的案例亦值得参考。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苏晓蓉主任认为,亲密关系应当是一个人对抗世界的堡垒,绝不应当成为伤害的发源地,更不能成为暴力的挡箭牌。
刘敏主任带来专题分享《以案说法—探索情绪真相》,她从自己作为律师23年执业经历说起,提到此次《反家暴论坛》作为律师更多的是从法律程序上帮助当事人,而作为心理咨询师则是需从情绪上处理创伤问题介入。那如何更好预防、减少家庭暴力发生呢?我们知道暴力和言语指责往往来源于控制欲,如何预防不良控制情绪的发生,快速改变情绪管理至关重要。对于不良情绪发生首先区分情绪来源的看法,基准区分是谁的事情,一般人通过此种觉察可以改变情绪;如果无法改变可以通过“六句陈述”、“四句反问”、反向思考三步法,探索情绪真相,由此更好的看清死亡、金钱、健康、自我批评等一系列议题,从而获得更加充分的自由幸福人生。“每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希望大家都能在有限的人生翩翩起舞。
姜辉丽老师从心理学角度分享了关于家庭暴力的看法。她首先提到,心理学的诸多流派对家庭暴力也有不同的认识:认知心理学派认为家庭暴力是因为当事人对一件事看法不同,从而得出不同的结果;精神分析心理学派常会思考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人施暴,以及又是什么样的动力引起对方身体上的接触;而人本主义心理学派则聚焦于当事人“自我实现”的需要。继而分享了家庭治疗方向对家庭暴力的定义,即认为家庭暴力是当事人在所处环境中与家庭成员互动关系的产物,人与人间不同的互动关系导致了不同的结果。她提到,受害人并不是单独成立的,一个人的行为受到其背后的文化、地域、价值观等的影响,因此需要系统的参与来支持才能解决家庭暴力事件。接下来,姜辉丽老师讲解了在沟通中的不同层级,包括听到内容、听到感受、听到位置与角色、听到期待四个依次递进的层级。由此,在沟通中深度共情和了解期待是十分重要的,所有的沟通不畅都是共情不到位,希望大家可以更加关注沟通中的共情、引导、疗愈。
卢启华律师以《从亲密伴侣暴力的干预视角谈反家暴》进行了线上分享。她从家暴的干预和识别角度引入,并介绍了当事人收集家庭暴力的十大证据,包括伤情照片、就诊记录、保证书、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相关机构证明、报警记录、警察笔录、验伤单及伤情鉴定报告、家庭暴力告诫书等。卢启华律师指出,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对家暴的认定较难,因此家暴的取证非常重要,更要注重证据的扎实。对于家暴零容忍的同时,建立婚姻治疗体系也十分重要。对有意愿共同生活、改善关系的轻型暴力夫妻施行婚姻治疗,对轻微家暴实行书面告诫与婚姻治疗有机结合,由此,希望相关部门制定更加科学的预防和制止家暴政策法规。
葛俊丽律师进行了《西北边城反家暴分享》,主要介绍执业所在的库尔勒地区的家庭暴力案件情况。首先,通过解读去年办理的7个相关案件中,受害人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态、诉求等基本信息进行分析统计并得出数据模型。接下来,葛俊丽律师对当地家暴案件存在的取证难、违法成本低、易反复等要点难点进行了小结,并结合具体案件介绍了当地家暴案件的应对方法和案件辩护要点。通过分享,与会成员了解到西北边城的反家暴实践情况与异同点,加深了对于家暴案件多样性、复杂性的认识。
王旭律师以《爱的代价》为题进行线上分享,她以亲办案件中一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进行分享,由此说明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中也应让当事人感受到温度。电影《消失的她》引发热议,更体现出帮助女性识别暴力、引导女性保护自身的重要意义。王旭律师总结到,家暴会让我们付出财产、健康、生命等代价,希望更多女性面对家暴时,积极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权利。
王瑞律师进行了《从宣扬隐私说家暴》的专题分享。通过解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反家暴经典案例,她提到,宣扬隐私构成家庭暴力的观念,已被法院和立法确认。因此作为律师在办理离婚等案件时也应有相应意识,只要符合”控制”同时“对身体或精神造成侵害”,应积极主张构成家暴行为,同时了解和利用国际公约促成家暴行为的认定,并且及时总结、宣传、推动立法。
陈璐主任通过线上分享介绍了盈科金华的实践与基本情况。她提到,盈科金华妇联于2020年11月成立,一直以来立足法律服务行业,调动发挥女律师群体专业优势,在进行法律援助、社会公益等服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在权益保障方面不断发展,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和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巾帼力量。未来,盈科金华妇联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律所妇联的价值,引导女律师积极参与解决家庭矛盾、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女性权利的工作中来。
李涛博士带来专题分享《怎样最大化降低家暴对受害者及未成年孩子的心理伤害》。他表示,下午的会议自己也学到了很多,体会到反家暴工作本身的意义性。法律工作者的大量案例也对心理工作有很大帮助。他针对家暴的性质、评估标准、共情、未成年人安全感的建立几方面展开讨论。在分享中,他提到“需要60分的爱、而非100分的爱”的幸福心理学,并希望对与会成员有所帮助。
至此,本次论坛圆满结束。未来,盈科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凝聚全体律师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展现律师风采,为反对家庭暴力贡献盈科力量。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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