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婚姻继承案例 > 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要求退还礼金?

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要求退还礼金?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241


李先生与陈女士是夫妻关系,婚前,李先生按照当地习俗向陈女士给付一笔礼金,结婚一年后,双方性格不和打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双方对于陈女士是否需要返还该笔礼金存在争议,李先生认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陈女士理应返还彩礼,然而陈女士认为双方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坚决不予返还。

      李先生是否有权请求陈女士退还彩礼呢丘敏律师建议: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给付彩礼后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并且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法院才会判决予以返还。

      第一,如果双方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双方登记结婚后,形成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关系,但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共同生活,给付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第二,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返还的具体数额,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举行婚礼及是否生育等,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期间合理生活支出、双方过错程度、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