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客服
在线咨询
扫一扫

扫一扫加我

返回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邵阳律师事务所-著名邵阳律师宋牧律所官网-高胜诉率


位置:首页 > 婚姻继承案例 > 离婚起诉去哪个法院?

离婚起诉去哪个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325

八个无罪成功律师郑贴侨 189073900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邵阳婚姻继承律师事务所 (http://www.smlaw8.com/hunyinjicheng)提供邵阳市婚姻继承24小时律师电话微信,提供免费在线咨询。


标签: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