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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策划中心拒交婚礼录像,法院帮忙来维权!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386


幸福美满的婚礼结束后,两位新人一直期待着能够早日看到婚礼当天录像,能够时刻重温幸福甜蜜时光。

      但左等右盼,却始终未能等到录像,反而婚礼策划中心数次推诿,拒不交付婚礼录像。

      从满心期待到苦苦等待,两位新人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打官司维权。

      近日,威海经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庆典服务合同纠纷,并依法支持了两位新人的诉讼请求。

      案情回顾2021年5月,丛女士和王先生找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婚礼策划中心(以下简称婚礼策划中心)的经营者赵某,协商由其为二人提供婚礼庆典服务,双方就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及婚礼录像交付时间等达成一致后,丛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赵某支付了定金。

      同年10月,丛女士和王先生顺利举行了婚礼,婚礼结束后,丛女士又通过微信向赵某支付了服务尾款,并再一次与赵某确认了录像交付时间。

      未曾想,之后赵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交付婚礼录像,丛女士通过微信多次催要无果后,与王先生一起将婚礼策划中心及赵某诉至威海经区法院。

      庭审过程中,原告丛女士与王先生称,双方签订了服务合同,其中对服务事项包括婚礼录像交付时间等进行了约定,但该合同因保管不善已经丢失,无法提交法庭,只能提交其与赵某的微信转账及聊天记录。

      法院判决举办婚礼是人生当中的一个隆重而幸福的时刻,具有不可重复和不可再现等特点,婚礼录像作为记录幸福时光的重要载体和珍贵资料,其具有非凡意义。

      同时,婚礼录像也是一般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

      威海经区法院审理认为,二原告虽因保管不善导致服务合同丢失,但从其提供的微信转账及聊天截图中可以看出,被告赵某收取了注明“xxx婚礼定金”的款项,并承诺了视频交付日期。

      根据上述证据可以证实二原告与被告婚礼策划中心之间形成庆典服务合同关系。

      那么,为何被告却迟迟未交付视频呢?经法院审理查明,原来被告赵某与视频制作方产生矛盾,未沟通好相关事宜,这才导致婚礼视频一拖再拖。

      终,威海经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婚礼策划中心、赵某向二原告交付婚礼当天的录像。

      来源:威海经区法院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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