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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我该怎么办?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356


遭遇家暴,我该怎么办一、导言《爱情保卫战》中,涂磊说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

      “家庭暴力为什么会循环?那是因为家暴起了作用。

      男人觉得动手能够解决问题,因为女方在拳头下面退缩了,觉得在某种情况下暴力是有效果的。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家暴”作为不幸中的一员,披上家事的温柔外衣,内里却是肮脏的暴力。

      不断地忍受、原谅、放纵,迎来地只有变本加厉地拳头和满身伤痕,甚至了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杭州杀妻碎尸案事件,这位妻子的惨痛经历才浮出水面。

      2022年,多个国际组织联合发起研究,发现全球1/4以上女性遭受过家庭暴力。

      作为一名家事律师,见过的家暴受害人不胜枚举。

      婚前往往难以看清一个人的本性,婚后的满地鸡毛才能诱出暴力的种子。

      由于生理的差异,遭受暴力的常常是女性。

      逆来顺受的忍让并没有用,积极拿起有用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才是对自己乃至对家人负责的做法。

      那么亲爱的女性同胞们,遭遇家暴,我们怎样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呢二、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庭暴力包括对身体的暴力,也包括性暴力、精神暴力。

      身体暴力自不用多说;性暴力,即违背受害人性意愿而强迫实施的性行为;精神暴力,即实施言语恐吓或以非言语的威胁迫使对方心理产生恐惧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目的之行为,比如:丑化、贬损、限制人身自由、强迫观看暴力画面或行为、恐吓伤害受害人或其亲友、以自残或自杀相威胁,苛刻的经济控制、毁损财物等方式致使受害人情绪陷入痛苦之中。

      ?Q:夫妻双方斗殴算不算家庭暴力呢?A:不算。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产生矛盾,因为情绪激动互相动起手来,都有负伤的就不构成家暴,只能说是一般的家庭纠纷。

      如果一方动手而另一方被打的,就涉嫌家庭暴力。

      三、被家暴该怎么办第一步:拨打110报警向公安局进行报案,公安局会根据情节严重与否进行判刑。

      实施家庭暴力造成轻微伤的,是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实施人进行行政拘留。

      重点在于,保护自己,免受更大程度的暴力;同时,证明自己是受害人,并且明确性质并非斗殴,而是家庭暴力!!第二步:保留证据?很多受害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导致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

      人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见证据的重要性,保留证据也是为之后的离婚诉讼埋下伏笔。

      在家暴的案件中,证据可能稍纵即逝,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据呢?(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等;报警的重要作用就是作为证据证明遭受了家暴,正常情况下,警察到达后,会进行调解,一定要清楚地表达自己受过的伤害。

      保存好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等。

      (2)身体伤痕照片、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以及伤情鉴定意见等;轻微的伤害要及时进行拍照。

      较重的伤害及时就医时,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必要的时候,对伤情进行鉴定。

        (3)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以及打砸现场照片、录像等;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以及打砸现场的情况进行拍照、录音、录像,这是直观的证据。

        (4)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等;可以以不告知亲属为条件,要求加害人写一份保证书,并签署姓名及日期,这也是证明家暴的直观证据。

      (5)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等;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6)其他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

      第三步:针对严重的暴力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这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方式,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的人,如果发现反抗,“离婚”两字一出口,可能意味着更加疯狂的折磨,甚至会威胁生命安全。

      为此,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达到隔绝伤害的目的。

      第四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是脱离苦海的后一步。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以遭受家暴为由,提交收集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旦进入诉讼,家暴便是为自己争取利益的重要工具,寻求解脱、争夺抚养权、争取多分财产,并且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四、人身保护令《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本条的第一款规定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既包含已发生家庭暴力的结果,也包含家庭暴力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是一种事后的救济手段,更要发挥其对家庭暴力的预防作用,第二款明确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以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为前提。

      本条规定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立案、审查、执行独立于其他诉讼,有利于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会受到相关处罚。

      《反家庭暴力法》对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已有相关处罚规定。

      《规定》进一步明确,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

      ?五、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十八条?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在“妇女与法律”发展领域,《纲要》明确提出了“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的目标,并提出了“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进程。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策略措施。

      中国已经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是《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件的承诺国,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2015年3月,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后,附罗翔老师的一段话,希望所有的女性同胞都能擦亮眼睛看人,远离家庭暴力,找到真正爱你的人。

      解决家暴的关键还是男女双方的彼此尊重因此找对象的时候一定不要只看外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而重要的是要看他是否有对人的一颗尊重的心如果他对身居高位者奴颜婢膝对身居低位者趾高气扬那他就很难发自内心地去尊重他人所有的人可能对他而言都是一种工具人当你对他的吸引力越来越弱那么他的本性就会暴露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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