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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怎么办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9 19:36:59 阅读量:526


一、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怎么办1、离婚时,如果一方有生活困难的情形,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所谓的适当帮助是指在不影响提供帮助的一方的生活的前提下,对生活困难一方给予一次性帮助。

      实行帮助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双方协议决定,双方协议不成的或者另一方不愿意帮助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怎么办1、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法院调解不成的,既可进入审理程序,审理应围绕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进行,若认定已经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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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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