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加微信
享受随身法律服务
回到顶部
欢迎访问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官网,本律所提供专业实用法律咨询服务,如:刑事案件 医疗事故 婚姻财产继承,交通事故责任、不动产合同法务,人身伤害赔偿案等等。

首页>法律知识>合同法务案例 > 曾明清诉彭友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

曾明清诉彭友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18 11:31:56 阅读量:43


曾明清诉彭友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
【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曾明清诉彭友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1、案情基本情况:
  2011101019时左右,一名身份不明的司机驾驶一辆不明牌照的货车与正在过马路的曾某某相撞,随后逃脱了;一名司机驾驶一辆不明牌照机动车碾压曾某,曾某倒地后逃逸。 1905时,彭友红驾驶着自己的四川A211R9小型车(该车在平安财险蜀都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免赔限额为20万元) )袁某的商业第三者保险)当时正路过事发路段。由于刹车不及时,他碾压了倒在路中间的曾某(他称被压伤的部位是曾某的胸部),随后停车报警。 1921分,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经现场抢救,曾某已无生命体征。出具的死亡证明称,曾某死亡时间为1934分。交警部门也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拍照,并制作了现场地图。上述资料表明,该路段基本状况为城市道路,双向8车道。道路中心由双实线分隔。事故现场附近没有人行横道。路上没有人行横道。血迹、曾某倒地位置、四川A211R9车均位于靠近双实线的车道内,周围没有拖拉痕迹。同月19,四川省杰格司法鉴定所出具《DNA鉴定报告》,鉴定意见为:四川A211R9前保险杠下部及轮胎血迹样本车属于曾某某。同月26,成都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尸检报告》,称检验意见为:”,推断曾某的死亡系复合原因所致。脑部、胸部和腹部受伤,建议进行尸检以确定死亡方式。 但经彭友红与曾某亲属协商后,并未进行尸检。 20111114月,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无名司机肇事逃逸为由,确认无名司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还称:彭友红驾驶时未保证安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为无法确认曾某的死亡是否是四川A211R9事故是车祸造成的,所以不能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以及故障的严重程度。由于逃逸车辆未找到,曾氏父亲(曾氏唯一继承人)曾明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彭友红及平安金保蜀都支公司赔偿因逃亡造成的全部损失。曾氏去世424576.50元。
   2.判决结果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彭友红驾车碾压曾某之前,一名身份不明的司机与曾某相撞后逃逸。虽然不明驾驶人与彭友红并无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但其各自实施的侵权行为均构成对曾某的侵权,最终导致曾某死亡,且损害不可分割。 ,而大家的侵权行为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即大家的行为足以导致曾某的死亡。因此,原判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1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且各人的侵权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该行为确定彭友红与肇事逃逸事故的肇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不当。连带责任是对外界的整体责任,连带责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对被侵权方承担全部责任。被要求承担全部责任的连带责任人,不得根据过错的程度,主张仅承担自己应承担的内部责任份额内的责任。在其他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曾明清要求彭友红承担所有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判决为:1。平安金险蜀都分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赔偿原告曾明清310212102.彭友红于判决生效后支付10原告曾明清当日赔偿8099.60元。
  3。典型意义
  本案在庭审过程中受到广泛关注。有媒体将案件简单化为“”“三辆车碾压了老人,将其撞死”。前两辆车逃逸,第三辆车承担责任头条报道。部分民众基于平常情绪,认为由第三辆车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合理的,这可能会鼓励谁救谁倒霉好人不一定是好人。报纸的社会心理。但从事实来看,第三辆车碾过时,受害人并没有死,无法确定是哪一辆车碾过。汽车导致受害人死亡,但根据尸检报告、勘验记录等证据,可以确认每辆车均导致受害人死亡,被车辆碾压的行为就足以导致死亡这属于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当彭友红发现撞车后果后,立即停车报警,救出了受害人。这是履行公民责任的诚实行为,值得赞扬和弘扬。至于事件的后果,由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分担机制,车主本人承担的责任其实并不重。但另一方面,肇事逃逸后逃逸车辆的身份不明的驾驶员,一方面在法律上是肇事逃逸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被抓捕归案;另一方面,肇事逃逸后逃逸的肇事逃逸车辆的身份不明,一方面是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被抓获归案;另一方面,肇事逃逸后逃逸的肇事逃逸车辆的身份不明。另一方面,逃离之后,他的内心总会受到良心的影响。被谴责而无法休息。与主动救援相比,逃跑的后果无疑更为严重。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分享到:



关键词:

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相关文章

更多>>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