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不需要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行业委员会可以委托代表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应当从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二、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未签订物业合同的,业主还必须缴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业主就要交物业费。
退一步说,即使业主委员会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实际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也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作为对其所提供服务的补偿。
所以,如果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或者物业公司实际提供了物业服务,一般情况下业主也要缴纳物业费。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业委会、开发商和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经催告后强行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可以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因为此时双方没有合同关系,当然不能交物业费。
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业主才能不支付或少支付物业服务费: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批准,业主或使用人不能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业主可以拒绝支付超过指导价的部分。
3.物业管理企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业主不得支付或者少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部分擅自提高的业主可能不予支付。物业服务合同中,首次收取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未提供相应服务的,业主可以不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4.如果物业有霸王条款,业主可以拒付。比如前期物业是否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或者是否自行订立合同。
5.该物业未能履行合同,如未能按照童童的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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