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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业主签订的放盘纸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3/3/20 阅读量:144


非业主签订的放盘纸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非业主签订的放盘委托书,在业主授权的情况下,该委托书对业主和中介公司发生法律效力;而在没有得到业主授权的情况下,该委托书只对行为人(非业主)与中介公司产生法律效力,即房屋无法正常出售造成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非业主)承担。
     律师建议:与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并完成过户手续为买方支付定金的终目的。若中介公司发现委托放盘人非产权人,应第一时间与产权人取得联系,核实放盘人的身份。若放盘人是产权人的亲戚朋友,则应要求业主对放盘行为进行追认;若放盘人与产权人互不认识,则要谨防诈骗,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并拒绝过定,同时可以报警处理。
    中介公司代收买方诚意金后,在转定前,务必要先到房管部门查册,查册后首先核实产权人的信息与收定人是否为同一人,同时,要审核所交易房产有无被司法查封等权利受限或权利瑕疵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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