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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包交钥匙”模式初探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2/8 11:00:00 阅读量:45


建设工程“总包交钥匙”模式初探

一、 “总包交钥匙”模式的渊源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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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交钥匙”模式源于工程总承包。所谓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造价、安全等方面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商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分包商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商负责。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1、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2、设计—采购总承包(E-P);3、设计—施工总承包(D-B);4、采购—施工总承包(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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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总包交钥匙”合同的体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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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行 “总包交钥匙”模式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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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行 “总包交钥匙”模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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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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