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桩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但我经历了从业以来第一次艰难抉择;为还委托人一世清 白,也为自己律师生涯的“一世清白 ”,我铤而走险;办理这桩案件,我才深切理解律师职 业的内涵。
01. 悲催的w委托人
在望京县高塘镇,彭树龙绝对算得上是个能人,因为一家濒临破产的企业在他手里变成 了当地的明星企业。
高塘镇香精香料厂是一家乡镇企业,“婆婆 ”就是高塘镇政府,其产品是卷烟的必备配 料。上世纪80年代,高中毕业不久的彭树龙自告奋勇,接手濒临倒闭的厂子, 自筹两万多元 重启生产。不料烂摊子竟然在他手里神奇地复活了,不仅职工拿到了工资奖金,厂里还建了 新厂房、添置了新设备,到90年代中期,企业有了200多万元固定资产,一度成为高塘镇的纳 税大户。
岂料“树大招风 ”。1997年,镇政府提出要对香精香料厂进行股份制改造——由集体企 业改成民营企业。彭树龙私下打听到的情况是,某领导亲戚看上了经营红火的香精香料厂。 厂子完全是彭树龙自筹资金拯救并发展起来的,他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胳膊拧不过大腿, 股改方案还是下来了。
彭树龙表面上配合股改,背地里却趁权力尚未交接的当口,通过厂务会表决,将厂里60 多万元现金和价值近20万元的成品隐匿。当然,纸包不住火,一纸匿名举报信,换来望京县 纪委对他立案调查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虎口脱险的彭树龙并没有释怀,反而怀恨在心,联合会计王某, 向省市税务局举报香精 香料厂存在偷税行为。彭树龙的本意是希望税务部门上门稽查,只要税务局上了门,总会要 查出些问题、补缴些税款,那几十万元与其留给抢走他企业的人,不如交给国家。
但税务局没有按他准备的剧本演下去,收到举报信后,税务局直接移交给了望京县公安 局,税侦大队当即刑事立案,彭树龙被刑事拘留。
这一来,事情就闹大了。
02. “ 走程序 ” 的业务
彭树龙的案子到我手上时, 已经在律师事务所转了一圈。其他人都不愿意接,给出的理 由不约而同——对税务方面的业务不熟。我知道这是托词,真实的原因是收费太少——检察 和法院两个阶段只收了3000元,相当于“市场价 ”的3折,律师拿到手才1500元。
彼时是我执业的第四年,业务量早已饱和,但华主任把皮球踢给我时,我却没有推脱。 之所以接,和其他律师不接的理由却是一致的——我没有接触过税务方面的业务。我喜欢律 师这个职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能接触很多新鲜的事物,走进很多陌生的领域。
华主任将案卷交给我时,反复强调“ 只是走程序 ”——这是我们的行话,意思就是跟着 办案机关将诉讼程序按部就班走完,“意思意思就可以了 ”。
彭树龙此时已经取保候审,他来到我办公室,开口就说,本来不准备请律师的,因为结 果已定,但华主任是他亲戚,建议他请个律师,跑腿方便些,也能为他“把把关 ”。
他把我当成跑腿的了,我内心便有些不高兴,律师的颜面何在?但看到他经过了几个月 的“ 冬南海(冬瓜汤、南瓜汤、海带汤) ”,变得消瘦且萎靡不振,小眼睛里满是狐疑和惊 恐,完全失去了当厂长时的意气风发,我便也释然了。
彭树龙对涉嫌偷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唯一的异议是:偷税的是香精香料厂,他 只是该厂负责人,偷的税款他自己没拿一分钱,不应该追究他的责任。
他所谓的“ 结果已定 ”,据说是取保候审时,望京县政法委周书记亲口交代他,别四处 活动 ,配合司法机关走完流程 ,争取判缓刑 。他认为判决的结果就是缓刑 ,他对缓刑能接 受,毕竟没有失去自由。
根据经验,能取保候审的,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不怀疑他的判断。再加上被告 人认罪认罚,律师的作用确实就剩下“走流程 ”,收3000元代理费倒貌似也还公道。
03. 鉴定人是报案人
依据华主任的意思,开庭前无须做其他工作,庭审时说几句“被告人认罪态度好、退赃 积极、系初犯、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之类的套话就可以了 。但这样做案子显然不是我的风 格,我觉得该走的程序要走到位,接下来,应当去阅卷。
案子已经侦查终结,现在是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地点便是望京县检察院公诉科。望京县 公安局移送的刑事侦查卷很简单,只有三四十页纸,认定彭树龙犯罪的证据是四份讯问笔录 和一份鉴定意见。
讯问笔录没有多少价值 ,只能算彭树龙认罪态度好的证据 。 引起我关注的是一份题为 《关于望京县高塘镇香精香料厂偷税一案的鉴定意见》。
这份《鉴定意见》 的出具单位是望京县国税局,狗血的是,望京县国税局正是彭树龙这 个案子的报案人。鉴定机构和报案人是同一个人,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瑕疵。
更狗血的是,作为一份“定人生死 ”的鉴定,只有两页纸,不到700个字,因为它没有附 件。鉴定是否偷税,必然要将相应的财务凭证作为附件,否则用于计算的数据来自何处、是 否真实、合法均说不清楚。显然,这又是一个重大瑕疵。
等我看到最后一段,我忍不住笑出了声,“香精香料厂采取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纳 税手段偷税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已构成偷税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哪是鉴 定文书,分明是替法院写好了判决书!
我明白 ,这份鉴定不是出自专业鉴定机构 ,鉴证人处签名的李伟雄也不是专业鉴定人 员。
承办检察官坐在我对面,见我一会儿眉头紧蹙,一会儿忍俊不禁,不禁满脸狐疑。我便 趁机和他搭话,说我感觉这份鉴定有大问题,但我刚一开口就被检察官打断: “鉴定机关有 什么问题呀?税务的问题,不是税务局说了算,还能谁说了算! ”
我正想辩解,又被检察官呛了几句: “你们律师,就喜欢鸡蛋里挑骨头,被告人认罪认 罚,还挑什么挑,结果就是那个样子了。 ”
我嘴巴动了几下 ,终究没有再说了 ,但脑子里一直在琢磨“ 结果就是那个样子 ”这句 话。
04. 犯罪事实来自本人举报
回头将鉴定的事向华主任报告 ,原本希望他会和我共鸣 ,但他的态度跟检察官一模一 样:“这个案子,结果就是那个样子了,不要画蛇添足啦! ”
我一愣,马上反问:“为什么? ”
华主任犹豫了一下,还是跟我透了底: “你这还看不出么,明显是有人在搞彭树龙,为股改扫除障碍呀。 ”
事实似乎也正是如此,就在彭树龙被关押于看守所期间,香精香料厂火速完成了改制, 成为私营企业,所以我更认为不公平。
“什么不公平,他自己接受, 自 己愿意! ”见我没接他的话,他又补充道: “彭树龙对 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我们只要走完程序就可以了 ,你尊重委托人的意愿 ,不要节外生枝 了。 ”
华主任说的没错,对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鉴定,在望京县公安局的四次讯问笔录中,彭 树龙明确表示“没有异议 ”。原因更是让我哑然失笑——“三个事实都来自我的举报信,连 顺序都没变。 ”
案卷在我桌上摆了三四天,我觉得还是放不下,通知彭树龙再次来办公室。
当知道是为鉴定而来时,彭树龙有些不高兴,嘟囔了一句: “这有什么好了解的,在公安我已经认了,结果就那个样子了。 ”
所有人都跟我强调,“ 结果就那个样子了 ”,但我没法说服自己接受“那个样子 ”的结 果。《鉴定意见》认定香精香料厂采取“不申报 ”和“虚假申报 ”两种方式偷税,我的第一 个问题就是问他:为什么不申报?怎么样虚假申报?
彭树龙的回答很让我意外: “没有不申报,也没有虚假申报。 ”见我一脸不解,彭树龙 补充说:“我们都开了税务发票,而且都是按税监(税管员)要求开的。 ”
这是一个重大发现!如果开了税票,何来偷税?少收或没收,只能算是漏税,那是税务 局的事。鉴定怎么这么不严肃?难道鉴定人员没有审查财务凭证?
彭树龙的回答让我吃惊,鉴定机关根本没有调取财务资料,因为那段时间的财务资料一 直放在他家里保管。
没有财务资料,鉴定怎么做出来的?这是我做律师以来遇到的最不可思议的鉴定,但彭 树龙却对偷税事实表示认可,他的理由更是让我哭笑不得: “鉴定材料里列举的偷税事实都 来自举报信,举报信是王会计起草的, 自然不会有错。 ”
对香精香料厂财务最熟悉的自然是王会计,我找他调查取证。王会计对于偷税的事同样 “没有异议 ”,但也同样认为这笔账不应算到彭树龙个人头上,而是应该处罚企业。
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我告诉彭树龙: “如果香精香料厂构成逃税罪,那么你作为厂长肯定难辞其咎。 ”听到 这里 ,彭树龙的脸色瞬间就垮了 ,恼怒地道: “ 既然结果就那个样子 ,你还喊我来做什么! ”
我停顿地一下,试探着说: “但是,倘若香精香料厂不构成逃税罪呢? ”彭树龙的小眼 睛倏地亮了一下,但旋即又熄灭了。
彭树龙举报的三个偷税的事实中,其中一个涉及一款代号8819的产品,是一款用酒精勾 兑的白酒。《鉴定意见》 中认定8819没有缴纳消费税,应补缴123682.97元。
从跟彭树龙的交流中,我逐步了解到,8819是一种用于制作香精的原料,销售对象是卷 烟厂,在销售中,每一笔销售都由税务局均开具了税票,只收了增值税,没有收消费税。
听到这里,我异常兴奋: “ 既然8819是生产原料,那就不应当征收消费税呀,何来的偷
税呢? ”
05. 我和华主w任杠上了
这种兴奋写在脸上,彭树龙也感受到了,到了后来,他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道: “ 喻律
师,你是不是有办法改变判决结果? ”
我也是年少不经事,说道:“你要有信心,我觉得你应该是无罪。 ”
那天,我在办公室呆得很晚,趁着兴奋劲,我将这个案件的辩护词写完了,对辩护词我 很满意,说理清晰,理由充分,我似乎看到审判长宣布彭树龙无罪、彭树龙及家属给我赠送 锦旗的感人场面。第二天,我拿着案卷走进华主任办公室,我还没开口,华主任便问道: “彭树龙的案子你到底想怎么搞? ”
听话听音,华主任这句话不太友好,甚至有点愠怒,我调整下情绪,说道: “案件事实
我已经查清楚了,彭树龙就是不构成犯罪…… ”
“ 不是罪不罪的问题 ,彭树龙和他家属的要求只要不坐牢就行了 ,现在他们得到了承 诺,认罪认罚的结果是缓刑,就达到他们的目的。 ”华主任抢我的话,明显提高了声调。
“彭树龙也想争取无罪…… ”
“ 这个情况我知道 ,他给我打了电话 ,是你说无罪 ,他才头脑发热的! ”他又抢我的 话,声调还高了些。
我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时不知怎么回答,他放低声调又道: “彭树龙是想争取无 罪,但这是一场利益之争,他老婆、父母都要他见好就收,斗不赢的…… ”
见我还没说话,他再次放低音调道: “律师价值在于帮委托人实现他所想要的结果,而 不完全是公平正义,彭树龙想要的就是缓刑。 ”
见我还是没答他的话,他又说道: “你自己不也说过吗?律师只要考虑委托人的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应考虑的问题。 ”
我梗着脖子说: “作为一名律师,明知道委托人权利受损而不极力维护,难道不是有违
职业道德? ”
这句话显然有点重,华主任脸瞬间涨得通红,他有点教训的口吻说道: “你有100%的把 握为他辩成无罪?《鉴定意见》有问题,补充鉴定就是呀!你别弄得自己下不得台。 ”
见我不和他争辩,他又缓了口气道: “这个案子你权衡清楚,做好了,出不了名,做不 好倒真会出名,但是恶名呀!不请律师,还可判个缓刑,请了律师,判了实刑…… ”
我的好心,被误解为博名声,听不下去了,我气冲冲地拿起案卷离开了华主任办公室, 留下一句话:“我是自己作践自己,拿白菜的钱,操白粉的心。 ”
06. 为了 “ 一世清白 ” 而辩
我给彭树龙打了电话,他情绪有些低落,表示认命。 我的情绪也有些低落。
我将香精香料厂的财务资料全部查阅了,并将与案件有关的财务资料全部复印。我越来 越觉得彭树龙太冤,我内心也越来越痛苦纠结。
那段时间,我成了律所的谈资,“ 喻律师急于一战成名 ”的说法不胫而走。
那段时间的我 ,一个躯体住着两个人 ,一个拿矛 ,一个持盾 ,像金庸笔下的周伯通一 样,左右手互搏。
华主任的观点被我称作主流观点,律师只需要考虑委托人的要求就可以了,学会妥协, 接受现实。我想和自己和解,想说服自己,从内心接受主流观点,我给它找了很多理由:毕 竟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 ,也是一种相对“ 安全 ”的观点 ,而我要在律师这个行业继续走下 去,这样的冲突还会遇上,我迟早要妥协。
但与此同时,我仿佛看见溺水状态的彭树龙向我伸出的手,他本身对企业、对社会的有 功之臣 ,却遭受了一顿无辜的毒打 。他肯定知道无罪的结果比缓刑要好 ,他为什么不敢争 取?还不是被社会打怕了!
我是他委托的律师,委托是一种何其沉重的信任,因为“你办的不只是案子,还是别人 的人生。 ”我很想一咬牙,不管不顾死磕到底,但又担心自己好心办坏事,因为决定缓刑确 实有很多人为因素,而且监狱关的并不都是有罪的。
让我最后下定决心的是王会计。他对企业改制和彭树龙被抓表示强烈不满,他认为彭树 龙根本就无罪,抓他仅仅是为抢走企业扫除障碍,他一口答应我可以出庭作证。
我说了彭树龙及家人顾虑,王会计情绪瞬间激动,大声道: “彭树龙糊涂,糊涂呀!这 是关系自己一世清白的大事,怎么能轻率认罪呢? ”王会计恳求我做做彭树龙的工作: “ 喻 律师,拜托你告诉他,人生一世,清白最重要! ”
王会计的话震撼到了我,让我想起律师这个职业,我喜欢这个职业,除了收入明显要高 于教师外,更多的是这个职业给我带来的尊荣感。如果说法律是社会最低的道德,那么律师 就应该是社会最后的良心。
我明白该怎么做了——我既要为彭树龙的一世清白而辩,也要为我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的 一世清白而辩。
07. 庭 审前v 的辩护
人们常把法庭视作刑辩律师的主战场。按照这一惯性认识,现在的我应该反复修改辩护 词、精心准备证据册,迎接马上要到来的庭审。
但我估计,彭树龙本人认罪认罚、法官检察官默契配合快速推进,我的“异见 ”在法庭 上很可能提不出来,或者不被理会。
庭审八成没有我表现的机会,我决定剑走偏锋,单会公诉人,将辩护的主战场放到庭审 前。
那天一早,我特意买了一包好烟和一袋槟榔,来到检察院公诉科,几乎和承办检察官同 时进入办公室。我抽出一支烟递给他,顺手将剩下的烟“丢 ”在他办公桌上;拿出槟榔,递 了一口给他,剩下的也“丢 ”在他办公桌上。我一边“丢 ”,一边说: “我不抽、不嚼,害 你好了。 ”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刻意套近乎,检察官绷着的脸也缓和了很多,主动问我什么事。我 说要向他请教专业上的问题——盗窃案件中盗窃金额的认定 ,能不能以失主提供的金额为 准?
检察官先是如同看弱智一样看了我一眼,见我不像开玩笑,才回答说: “ 不能,那肯定
不能。 ”
我装着虚心好学的样子问:“为什么? ”
“ 失主往往是报案人,同时是受害者,他肯定希望认定的盗窃金额越大越好,价值五元 的东西他可以说出十元。这样对被告明显不利…… ”
我虔诚地听着,不断点头,并接着问:“那要怎么确定盗窃金额呢? ”
“委托有鉴定资质的中立的第三方,比如——说物价局的价格认证中心。 ”
说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我此行的真实目的:“你是为彭树龙的案子来的吧? ”
我坦然承认 ,拿出《 鉴定意见 》 说 : “ 你看这个 , 鉴定人就是受害者 , 也是报案
人 …… ”
他沉思了好一会,反问道:“你觉得应该由谁来做这个鉴定? ”
我摇摇头说道:“ 由谁来做我不知道,但肯定不能是望京县国税局。 ”
他说: “税务局做这个鉴定是有点不合适,但偷税是事实,无非是将案子退回公安补充 侦查,找一家合适的机构来做这个鉴定,但那样做,肯定是丁是丁、卯是卯,对彭树龙更不 利 …… ”
我赶紧说:“偷税也不是事实。 ”
他有点诧异,于是我便将我了解的情况和案子的背景跟他说了。听我说完,检察官搓了 搓手,有点遗憾道: “你早说就好了,我们便认真看看案子,要么退回公安,要么不诉,现 在案子移送给法院了。 ”然后又自嘲道: “ 公安是做饭的,检察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
我们只是一个搬运工。 ”
“能不能撤回起诉? ”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 ”
我知道他的顾虑,肯定是担心领导怪罪他审查不严谨,便说道: “就凭这个鉴定法院也
不可能认定有罪呀! ”潜台词是:“到那时更麻烦。 ”
他没接我的话,只问我是否有书面的意见。我给了他一套。
从检察院出来,我去了法院,从承办法官手里接过案卷,找到《鉴定意见》 ,我就直接 将我的意见说了 。法官倒是很直爽 ,怪公安犯常识性错误 ,怪检察院办事粗糙 ,最后说: “反正审不下去,不如检察主动撤回去。 ”
我内心无比喜悦 ,赶紧返回检察院 ,将法官的意见和检察官说了 。检察官表示会上报 的。
08. 无语的结局![]()
一个星期后,彭树龙打电话问我在不在办公室,喜滋滋的,我猜肯定有好事。
果然,一见面他便说:“案子撤回来了,检察院说不搞了,喻律师你的判断是对的。 ”
我表示祝贺 , 内心期待他会对我表示诚恳感谢 ,还想趁他高兴时跟他提一下交通费的 事。为这个案子,交通费都花了一千多元,都是我自己掏的。
没想到,他无比诚恳地说: “感谢周书记,要不是周书记顶着压力,案子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 ”
我一直失语,呆愣愣地不知道怎么接话。
就在我目瞪口呆时 ,更劲爆的来了: “ 喻律师 ,法院阶段没搞 ,这律师费能不能退一半? ”
我感觉血压突然升高,耳朵里嗡嗡作响。平复了一下呼吸之后,我用尽量平缓的语气跟 他说:“你去找华主任吧,他是律所主任,也是你亲戚。 ”
彭树龙进了华主任办公室,没两分钟,我便听到了华主任接二连三的怒斥: “滚!滚!你滚! ”
彭树龙夺门而出,丢下一句:“这亲戚都没得做了! ”
这个案子对我影响深远。后来,我跟某供电公司因代理费发生纠纷,并因此卷入一桩刑 案,抗争十多年,经历无数绝境,没有任何妥协,只为“一世清白 ”。
很多年之后,我翻出了彭树龙的这本案卷,摊到律所几名新律师面前。如果说其他案件 是教会了我如何办案,那么这个案件则是教会了我如何做律师——人固然要学会妥协,接受 现实,但更要坚持一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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