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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有问题,发包人有权拒付或者少付建设工程价款吗?

郑贴侨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21 14:51:38 阅读量:73


工程质量有问题,发包人有权拒付或者少付建设工程价款吗?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当由承包人修复,使之达到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但是,如果建设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修复可能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建设工程价款;如果承包人明确表示拒绝修复,或者经承包人修复后建设工程质量仍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数额应与修复费用即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修复所需支付的合理价款以及迟延使用建设工程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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