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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持有枪支不认为是犯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为何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郑贴侨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21 14:15:32 阅读量:71


什么情况下持有枪支不认为是犯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为何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1、涉案枪支的致伤力较低。王某非法持有5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枪口比动能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形物,符合枪支认定标准,但其枪口比动能较低,范围为2.4-5.6焦耳/平方厘米。从材质上看,除两支充气枪托为锌合金外,其余均为塑料材质,且发射物为6mm的BB弹。此外,涉案枪支通过焊接、粘接等改造提升致伤力的可能性较低。

2、以收藏、娱乐为目的。被告人王某作为退伍军人及军事爱好者,通过网络、商场购买等方式购进仿真枪支,放置于家中,其持有枪支是出于个人爱好,以收藏为主要目的。王某持续持有涉案枪支多年,但从未实际用于违法活动,更未对任何人造成伤害。

3、一贯表现良好。于某系退伍军人,转业后在某国企工作并加入预备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预备役军官,工作表现良好,服役期间和转业后曾屡次受表彰,曾参加抗洪抢险等重大任务,且常年无偿献血,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案发后,于某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向公安机关说明事实情况,认错态度良好。

基于以上情节,法院认定王某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法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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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什么情况下持有枪支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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