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售价格维持属于《反垄断法》规制的纵向垄断行为。根据现行《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和行政执法及司法实践,其主要指经营者与下游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的商品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协议的行为。
现行立法
行政执法实践
行政诉讼实践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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