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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为何被指控不正当竞争?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9/15 9:39:06 阅读量:535


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品牌与字号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近期,黑龙江某某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与北大荒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集团”)之间的一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案不仅涉及企业名称的合法使用,还触及了商业竞争中的诚信与规范问题。


案件概述

本案中,某某公司因在其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北大荒”字号,而被某某集团指控为不正当竞争。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某某公司是否有权继续使用该字号,以及该行为是否构成对某某集团品牌权益的侵犯。经过一审、二审,直至申请再审,案件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


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某某公司为何会被指控不正当竞争?其继续使用“北大荒”字号的合法性何在?以及法院为何会支持某某集团的诉求?

  1. 某某公司为何被指控不正当竞争?
    • 某某集团作为“北大荒”品牌的合法持有人,拥有对该品牌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当某某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北大荒”字号时,可能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两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从而损害某某集团的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
  2. 某某公司继续使用“北大荒”字号的合法性何在?
    • 某某公司主张其有权继续使用该字号,主要依据是股权转让及招拍挂的相关证据中未明确禁止其使用。然而,这些证据并未涉及对“北大荒”字号使用权的明确约定,且未遵循相关国资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
  3. 法院为何支持某某集团的诉求?
    • 法院在审查中发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资委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新设企业名称中使用“北大荒”字号的条件,即在企业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改变时,必须无条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停止使用“北大荒”字号。某某公司作为该批复的法律后果承担者,应当遵守这一规定。
    • 此外,法院还考虑了“北大荒”品牌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认定其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某某公司在无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

新观点提出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企业名称作为商业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使用与维护对于保护企业品牌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几点新观点,希望能为企业品牌保护提供有益启示:

  1. 加强企业名称注册前的法律审查:企业在注册名称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特别是涉及知名品牌或字号的,应进行充分的法律审查,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2. 明确股权转让中的品牌使用权限: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明确约定品牌使用权限的归属及变更条件,确保受让方在获得股权的同时,也明确其对企业名称及品牌的使用权限和责任。

  3. 强化国资管理部门的监管作用:国资管理部门在审批国有企业相关事项时,应加强对品牌使用权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品牌形象的良好维护。同时,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

  4. 提升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企业应树立正确的品牌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加强对品牌使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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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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