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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能职责与法律依据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6/28 11:23:06 阅读量:684


司法行政机关:

1.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

)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

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

(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

(四)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

3.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一)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职务的;

……

司法部《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不得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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