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写明先予执行的金钱的具体数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事实及理由:
1、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2、申请人先前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被申请人给付之诉;
3、申请人确实存在困难,如不先予执行,将给申请人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甚至无法维持生活和经营;
4、被申请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