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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帮忙 | 租客拿走拆迁利益,我还能要回吗?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30 11:58:23 阅读量:100


律师帮帮忙 | 租客拿走拆迁利益,我还能要回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生产力也得到了足够的发展空间,加快城市发展的步伐,对城市的现状进行整体规划,是势在必行的政府工程。国家对很多旧城区进行了拆迁改造,目的是让我们生活的城市看起来更加有序,更加合理,所以很多地方都面临着搬迁。拆迁对于被拆迁的人来说,还是比较开心的一件事,毕竟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也正是因为拆迁赔款的数额比较大,所以很多人就算是和房子有一点点关系,都会想要从中获得利益,为此闹出的矛盾纠纷也实在不少。

刘先生家在西单北大街,有个二层的房子,多年来刘先生一直都将自己的房子改造成门面房出租,2006年,刘先生的房子遇到拆迁,拆迁后,租客拿到了困难补助以及拆迁损失共计19万元,却并未履行与刘先生的约定。面对租客拿走的拆迁款,刘先生还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吗?面对刘先生的困惑,今天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首播14:00分,重播21:30分的节目中,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赵彬律师,将在节目中为刘先生逐一解答关于拆迁的问题。

案例回顾

 刘先生在西单北大街有一栋二层的房子,多年来刘先生一直将房子出租,一楼租给别人做买卖,并且有执照。二楼的房子也有执照。

2004年,刘先生与租赁人的合同已经到期解除。但租赁人表示,想要继续租赁一楼的门面,并且两人签署了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到拆迁,一楼执照所获补偿房主刘先生与租赁人均分。

到了2006年,刘先生的房子却突然被强拆了。租客在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拆迁公司达成协议,私自拿走了19万元的补偿款。

租客私自拿走了困难补助以及拆迁损失共计19万,并未履行当年在续租房屋时与刘先生的约定,将经营损失费的一半分给刘先生。

租客的做法使刘先生很生气,在万般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客履行当年的约定,返还一半的利益,而刘先生这次诉讼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面对这样的结果,刘先生不知应该如何做,才能够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款,于是来到律师帮帮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我们看看律师又是如何为刘先生答疑解惑的。

律师支招

 刘先生

关于拆迁利益,我们好像一般理解的收益都应该是房主的或者说是承租人的,像我这种情况租户也有相关的拆迁利益吗?

赵彬律师

根据2001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可知:房屋承租人可以和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可以继续租赁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取得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可以取得停产停业补偿等。在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之后,意味着“新拆迁法”正式诞生。其中规定对于拆迁补偿就只涉及到房屋所有权人,不涉及到承租人,也就是承租人没有相应利益。因为您的案子是2003年到2005年期间发生的,是在2011年前的事,所以涉及到承租人的相关利益。

刘先生

我想问一下,之前我们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吗?我的房屋是被强拆的,最后我领到了200多万的拆迁补偿款,这对于他按约定分我补偿款有影响吗?

赵彬律师

在看过协议书之后,其中第三条款已经明确规定了,对方经营中如果遇到拆迁,要无条件搬出经营场地,租赁方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和经营损失拆迁补偿款,由租户与您两个人平分。从协议的内容上看,应该是合法有效的。按照规定,有关部门要强拆您的房屋,必须先要经过行政裁决。如果您当时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200多万元里面,除了拆迁补偿之外,还有两个执照的经营补偿款,等于您已经领取了相应的补偿。

刘先生

为什么我已经领取了补偿,他还能再领一份,而他并没有按照约定来分配补偿利益,我想知道这合理吗?我还能要回属于我的补偿吗?

赵彬律师

房屋强拆之前,由于您和拆迁办已经经过了行政裁决,并且您与租客并没有复议,刚才也已经说过了,您已经领取相应的补偿款,其中包括租客的一部分,而后拆迁人对于租客的另一部分赔偿是拆迁人与租客之间的协定,您如果还想要主张这一部分的利益,必须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租客的拆迁补偿有自己必须的一部分,才可合法的拿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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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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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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