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物业名称: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物业类型:
2、开发商:
3、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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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单位 |
总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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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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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地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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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基底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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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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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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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容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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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层住宅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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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多层住宅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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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点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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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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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寓楼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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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点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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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用房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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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幼儿园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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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业用房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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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门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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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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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1 |
地下车库(北侧)停车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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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下车库(南侧)停车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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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屋顶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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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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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密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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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绿地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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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停车位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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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地面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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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地下车库(北侧)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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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南侧)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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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总户数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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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高层住宅户数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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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户数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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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商户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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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3、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6、转让房屋时,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绿化、环境卫生、治安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或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或业主订立《装修管理责任书》;
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0、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2、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管理和养护。
四、秩序维护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24小时安全监督、巡视;
(3)大件物品搬运登记、检查。
2、责任
(1)工作人员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2)及时发现和防范区域内危及业主安全的隐患。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内容
(1)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2)机动车进出、行驶安全管理;
(3)定期维护停车场各项设施。
2.责任
(1)负责车辆的有序停放;
(2)发现和防范危及车辆安全的隐患;
(3)确保停车场设施完好。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装修管理规定》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三条 物业服务质量
参照附件《湖南省住宅类物业项目物业服务导则》三星级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收缴费用时间:入伙时业主预缴12个月物业服务费用,以后根据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交纳(乙方的每月费用结算时间为当月的25日)。
二、高层住宅房产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1.2 元;
三、多层住宅房产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0.8 元;
四、商业房产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0.7 元;
五、地下停车位场地卫生费每月每车位 30 元;
六、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产生水电费的房屋,物业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90%由业主交纳;
七、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乙方不收取甲方物业费;
八、甲方未出售的房屋可委托有资质营销单位销售,也可委托乙方代销售;代销售的房屋按房屋总价的2%提成提取佣金;
九、甲方或业主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或业主交纳;甲方与租客约定由租客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或业主负有连带责任;
十、甲方或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十一、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发布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调整。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地下停车位按月停放的车辆按时间段计费:月卡 元/月/辆;季卡 元/月/辆;年卡 元/月/辆。甲方委托乙方出租,所收租金扣除税费后的80%归甲方所有。
2、对临时停放车辆实行单次计时收费: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至12小时以内收费5元,12小时以上至24小时以内收费10元,依此类推。
3、特约服务费用:按照市场调节价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收费时间与物业管理服务费同时交纳或按使用情况交纳。
第七条 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商品住房出售时,由购房人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标准缴交。
二、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乙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甲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甲方或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为了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房屋、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乙方在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有权对业主自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检修和维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业主)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支付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拖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交纳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约定向合同履行地(即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共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湖南省住宅类物业项目物业服务导则》三星级质量标准
一、内部管理
1、基础资料
1.1依法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质量和费用标准等信息明确。
1.2物业服务企业应保存全面、详细的管理规约、业主手册、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 说明书等。
1.3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了详细的物业服务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将绿色低碳生活内容纳入物业管理公约,引导公众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
2、承接查验
2.1承接项目时,与甲方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或交接手续记录完整。
3、服务场所
3.1设置客户服务中心为业主服务,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
3.2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应保证 8 小时。
3.3物业项目设置并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客户诉求,相关记录完整。
4、人员及企业要求
4.1员工统一着装,工牌标识明显、佩带统一,仪表整洁、行为规范。
4.2物业项目经理应取得物业项目经理上岗证。有 3 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并有 1 年以上物业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4.3实行管家式服务,高层、多层住宅每 500 户配备 1 名管家。
4.4物业服务企业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档案管理
5.1设立专用的档案室并配专人管理,制定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销毁制 度等并上墙。制定常住老年人综合档案,文件、资料的归档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并建立归档目录以便查阅;档案室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防虫网等安全防护器材;采取有效防 鼠措施(如设置挡鼠板、捕鼠器、粘鼠板等)。
6、报事报修
6.1急修服务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一般维修服务 8 小时内完成(预约除外)。
7、客户投诉与意见
7.1对客户的求助、咨询、建议及时处理,4 小时内答复。
7.2对客户的投诉有专人跟进处理并在 3 小时内答复。
7.3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回访率达 90%。
8、物业服务公示
8.1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或主出入口设立“客户服务公告栏”。
8.2在客户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公示张贴营业执照(复印件)、收费项目及标准。
8.3在客户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架构、服务团队人员信息(姓名、职 务、联系电话)和物业服务投诉电话、装修办理流程图、处理客户投诉流程图、交房流程图 等。
8.4每半年公示 1 次物业服务费用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9、便民服务
9.1能提供三种以上便民服务,如雨伞、急救箱、工具借用、配置服务手推车、护送、旧 物回收、短时间内存放物品、代办、代买、代送等。
9.2提供业主可以定制的体检提醒、入学提醒、汽车保养提醒等定期提醒服务。
10、仓库管理
1.1设置专用的物资仓库,各类物资依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并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11、物业服务费收取
11.1客户依约交纳物业服务费,收费率达 85%以上。
二、公共关系维护
1、社区文化
1.1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其中针对老年人群的、有意义、健康向上的活动每年不少于 1 次, 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
1.2建立健全定期走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每半年走访 1 次,并有相关档案和记录。
2、满意度调查
2.1每年开展 1 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达 80%以上,并有资料、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
3、协调管理
3.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当地物业管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建立联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应职责及联系方式。
3.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在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报送数据信息。
3.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台账按月报送居(村)民委员会。
3.4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适时与业主委员会联合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三、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1、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1.1制度建设
1.1.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巡检、房屋装饰装修服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2、指引标识
2.1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3、公用部位管理
3.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等)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3.2单元大厅及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扶手、公共门窗、等共有部分无脱落、无破损、无明显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现象,使用安全。
3.3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无安全隐患、无破损。
3.4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基本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3.5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3.6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外机支架无安全隐患。
3.7公共门窗每月检查 1 次,确保无安全隐患,有相关记录。
3.8雨檐台、连廊每季度检查 1 次,确保无积水、无渗漏、无垃圾、异物堵塞等。
3.9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顶棚、墙体、墙面、楼梯、扶手、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楼板、地面砖、通风口等每半年检查 1 次。
3.10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属小修范围的应在 24 小时内组织修复。
4、装饰装修管理
4.1严格按照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和流程审批手续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4.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应巡查 1 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3装饰装修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验收,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按照约定处理。
4.4装修垃圾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并及时清运。
5、设备设施管理
5.1基础管理
5.1.1制定完善的各类设备管理制度、设备运行操作规程、维修保养作业规程、设备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等文件。
5.1.2各类设备房内标识清晰、醒目,安全防护用品齐全;有设备运行记录表、保养记录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5.1.3机房配备温湿度计和应急灯以及足够、有效的专用灭火器,无存放与管理无关的物品,环境整洁。
5.2供配电
5.2.1配电室安排专人管理,每 4 小时检查 1 次,设备运行正常,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供配电系统图、设备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设备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等内容上墙。
5.2.2按要求对供配电设备、绝缘工具等进行打压检测、检修除尘,并出具合格报告。
5.2.3配电室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盖板齐全牢固;安装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的 防虫网、挡鼠板等。
5.2.4公共照明每周巡查 1 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具、灯泡;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 90%。
5.2.5公共照明系统控制箱/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季度 1 次,控制箱/柜无损坏组件;灯具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各类标识清晰、醒目。
5.3电梯
5.3.1电梯正常运行,应急对讲通畅,在轿厢内张贴有效《年检合格证》;配备电梯安全 管理员,持证上岗。
5.3.2电梯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设备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等内容上墙;平层标识清晰,救援工具齐全。
5.3.3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周巡查 1 次,记录完整。
5.3.4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张贴乘梯须知、禁烟标识、 应急电话号码;五方对讲通畅。
5.3.5电梯发生困人事件,监控中心人员应通过对讲设备安抚乘客,物业服务人员在 15 分钟之内到达现场,电梯维保单位人员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
5.4给排水
5.4.1生活供水
5.4.1.1生活泵房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内容上墙。
5.4.1.2生活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 1 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半月 1 次,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机、水泵、管道、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 1 次;水泵润滑点注油每季度 1 次。
5.4.1.3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双锁,钥匙专人管理;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
5.4.1.4水箱、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 1 次,对水质进行化验,取得水质检验报告,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5.4.2雨污水排放
5.4.2.1排水沟、雨水管道、集水坑,每季、雨季前检查 1 次;每年解冻后或者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检查清理,无堵塞、无垃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对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保养 1 次。
5.4.2.2公共污水管道、污水窨井、污水提升泵等每月检查 1 次,小区窨井不漫溢,排水畅通,化粪池每季度检查 1 次,无结块、排放畅通,每年对化粪池进行清掏、清抽 1 次。
5.5弱电系统
5.5.1监控系统
5.5.1.1小区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录像资料应保存 30 日以上,图像清晰。
5.5.1.2监控中心应有视频监控点位图(含重点监控点标注)、弱电系统保养记录、弱电系统巡查表。
5.5.1.3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修复,有监控镜头分布清单表,设备完好率 90%;各类标识齐全。
5.5.2门禁系统
5.5.2.1门禁系统每半月巡视 1 次,门禁开启、关闭正常,各类标识齐全。
5.5.2.2每季度对门禁保养 1 次,门框、门页与门锁等紧固,无破损、无锈蚀、闭门器力度适当、扭簧性能正常。出现故障及时修复。
5.5.2.3居家对讲、报警系统每日巡视 1 次,保证对讲、报警工作正常;各类标识清晰、醒目。单元门口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半月 1 次。一般性故障 8 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48 小时内修复。
5.5.3停车场管理系统
5.5.3.1车辆管理系统每日巡视 1 次,设备运行正常;各类标识齐全。一般性故障 2 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 48 小时内修复。
5.5.3.2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每周巡查 1 次,场地干净整洁,停放有序,无安全隐患;充电设备安装牢固,使用说明及齐全;配置监控设备及灭火器,照明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6消防系统
5.6.1消防报警主机火警报警及时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每半月检测 1 次消防对讲电话, 双方能够通话,音质良好。
5.6.2消防泵房每周检查 1 次;消防水箱、水池及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检查每周 1 次,无“跑、冒、滴、漏”现象;水泵每半年测试运行 1 次;电机、水泵、管道、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 1 次;测试记录完整。
5.6.3消防排烟设备每半月检查 1 次,风管完好,风阀开闭正常,风口百叶完整紧固;风机控制箱整洁无灰尘,设备处于自动状态;风机房无杂物堆放,干净整洁;电机试运行正常,测试记录完整;各类标识齐全。
5.6.4消防卷帘门每季度检查 1 次,卷帘下无杂物堆放并有明显的“卷帘门下严禁停车堆放物品”标识,开关盒锁闭,轨道完好,外观完好无锈蚀,卷帘门每季测试运行 1 次,升降正常;测试记录完善。
5.7防雷接地系统
5.7.1园区防雷测试点有重要点位台账,每年检查 1 次避雷装置,基本无锈蚀、变形、断裂等现象。每年雷雨季前对建筑防雷系统、机房弱电系统、配电系统防雷接地进行测试,出 具检测报告,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8公共设施管理
5.8.1设有的公共休闲设施设施应每半月巡查 1 次,所有设施完好无损,无脱落、倾斜等安全风险隐患,使用说明及标识齐全;发现问题快速处理。
5.8.2护栏、围墙设施每半月巡查 1 次,护栏无腐蚀、脱落、倾斜等现象,围墙无开裂、塌陷等安全风险隐患;各类标识齐全;发现问题快速处理。
5.8.3沟渠、池、井、盖设施每半月巡查 1 次,设施完好无损无开裂、塌陷等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处理;各类标识齐全。
5.8.4道路、路障设施每半月巡查 1 次,单处路面破损小于 0.6m²,无影响通行的大件物品和安全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类标识齐全。
5.8.5合理设置广角镜、车场停车附属设施,每半月巡查 1 次,设施完好无损,无刮车、砸车等安全风险隐患,广角镜观察无死角,表面干净明亮;发现问题快速处理。
5.9节能减排
5.9.1开展节能减排活动。
四、安全管理
1、制度建设
1.1建立健全外来人员进出管理、交接班、物品放行管理等门岗制度,记录规范、详实。
1.2有禁止对居住区老人推销的相关措施。
2、人员要求
2.1秩序维护人员形象气质佳,服务意识强,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入职 3 个月内秩序维护员持证率为 100%;配备对讲装置和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2秩序维护人员能处理和应对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2.3消防控室人员持证上岗。
3、门岗
3.1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守。
4、消防管理
4.1定期巡查消防通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2每月检查 1 次小区配置的灭火器,功能有效能正常使用。
4.3消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须填写监控中心值班记录,详实记录事件内容及处理结果。
4.4每两月检查 1 次小区内消火栓,使用说明和检验签到表齐全有效;箱内消防水带、枪头等设施齐全、完好、放置规范,箱门灵活开启。发现问题快速处理。
5、紧急事故防范
5.1制定火警、盗警、地震、台风、防汛、爆炸、人员急救、电梯故障、煤气泄漏、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组织演练或培训,相关记录齐全。
5.2针对应急处理预案内容每年组织演练或培训 2 次以上,邀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表参与,有相关记录。
6、安全生产
6.1全年“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2全年未发生有关安全生产的有效投诉。
6.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
6.4施工作业时应设置隔离围挡及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识。
五、公共空间秩序管理
1、巡查
1.1制定 2 套详细的小区安全巡查方案。秩序维护员每 4 小时巡逻 1 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1.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2、车辆管理
2.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划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警示、禁令、指引等标识齐全。
2.2物业区域内固定停车位车主车主档案信息齐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发现车辆停放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车主,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宠物管理
3.1将宠物管理内容纳入物业管理公约,并建议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有管控能力的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3.2划定遛宠物区域,并规定开放时间。
4、公共环境管理
4.1对破坏绿化、私自占用绿地等行为及时制止。
4.2小区公共区域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六、清洁服务
1、制度建设
1.1制定清洁管理制度、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消杀管理制度及防疫应急预案、废水、废气、固态废弃物及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环保及垃圾处理专项管理制度等。
1.2保洁作业按要求签到,现场检查资料齐全。
2、楼内保洁
2.1楼栋地面每日清扫 1 次,门厅每日清扫 2 次,保持地面清洁。
2.2门、窗、楼梯扶手、栏杆、消火栓箱、灭火器箱、指示牌等保持干净、目视无灰尘。
2.3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 1 次,目视干净无污迹。
2.4公共灯具、宣传栏等每周清洁 1 次,表面无污迹。
3、高位清洁
3.1高位清洁(天花板、公共灯具、消防管道、雨棚等)每季度除尘 1 次,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
4、外围保洁
4.1外围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 2 次,目视地面、绿地清洁无杂物干净;明沟每周清扫 2 次。
4.2公共休闲设施每 2 日清洁 1 次,每半月刷洗消毒 1 次,设施表面干净整洁。
5、垃圾收集与处理
5.1垃圾桶合理设置,分类回收,每日清理 1 次,擦拭 1 次,箱(桶)无异味、无污迹。
5.2垃圾站有专人管理,每日冲洗 2 次,垃圾站周围基本整洁、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
6、卫生消杀
6.1使用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每次消杀应提前 3 日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消杀通知或消杀温馨提示。
6.2每季度对窨井、明沟喷洒药水 1 次(6-10 月每月喷洒 1 次);垃圾站每半月喷洒药水1 次,夏季每周 3 次;每年灭鼠 2 次
七、绿化养护服务
1、制定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消杀管理制度。
2、有专业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3、严格控制病虫害,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4、定期清除杂草,无明显杂草。
5、草坪每年修整 4 遍以上,草面基本平整,切边边缘线明显;单块斑秃黄萎面积控制在 0.5㎡内。
6、对树木及时扶正、加固,树木无倾斜、倒伏现象。
7、对花卉、绿篱、乔灌木等适时修剪、补植更新,无枯枝,缺株率小于 5%,存活率大于90%,土地裸露面积小于 5%。
八、智能信息化管理
1、建立智能内控管理系统,实现单位内部的智能管理。
2、居住区人行出入口管理系统具备以下任意 2 种以上开门方式:刷卡、密码、身份证、二维码、人脸识别、指纹、蓝牙、远程、访客授权等。
3、引入 2 种以上智能自助生活设施,如智能快递、自助洗车装置、电动车充电桩、无人售货机、无人超市等。
4、建立智慧社区停车管理系统,提供社区车辆管理以及车辆、行人引导信息和相关服务;实行分类管控放行,区分本居住区车辆和外来车辆。
5、在居住区设立多种综合信息通知方式,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手机推送、业主群公告等。内容包括室外空气质量、温度、湿度、风级、环境噪声等级及气象灾害预警的信息。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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