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昨天晚上在今日头条发表,二十四小时内展现量达到35万,阅读量超过8万,点赞4066个,评论787条,转发76。
评论区大多表达对不让被告人吃饭这一事实的关注和不解。
在法治社会的今日,还有不让被告人吃午饭的事实存在。
一、第一次遇见不让被告人吃午饭喝水上厕所。
执业20年来,办过大约300个刑事案件,第一次遇到不让被告人吃午饭,不让被告人喝水的案件。
某法院通知连续三天的庭前会议,上午,整个庭前会议虽然控辩双方就回避、管辖和公开开庭三大问题激烈交锋,但在审判长的指挥下,有序推进。
没想到下午还没开始,就发生了让辩护律师激烈抗议的事情。
下午被告人刚被带进法庭,有辩护人在说先喝口水,有一名被告人说也想喝水被拒绝,十几个辩护律师当场表示抗议。
审判长说,整个中午休庭时间,看守所不允许被告人在法庭这边吃饭喝水,甚至连捺手印都不允许。
审判长的话,就像平静的湖水投入一块石头,一石惊起千层浪。
这个时候律师们才知道,七名被告人在这炎热的三伏天,穿着防护服,戴着护目镜,戴着橡胶手套,还戴着脚镣受审。
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为了下午继续开庭,被告人被留在法院,中午不能吃饭,不能喝水,正儿八经的理由是为了防疫。
二、防疫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防疫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的生命健康,而不是为了防疫而致被告人的生命健康于不顾。
万一其中哪个被告人因为饿,因为热而倒在法庭,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三、律师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集体抗争。
十几个律师纷纷要求检察官要对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对于看守所这种不顾被告人生命健康的行为应当予以监督。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防止冤假错案工作机制》规定,晒、饿都是一种刑讯逼供的方法。
在法庭审理期间,当着法官、检察官的面,公然让被告人饿着肚子,口渴不能喝水,在炎热的三伏天穿着防护服、护目镜、乳胶手套,作为代表检察机关对行使监督权的公诉人,竟然对此视而不见。
任何借口都不能不让被告人吃饭喝水!就算是封建社会,犯人被杀之前也要让他吃饱饭!经过律师激烈抗议,审判长请示领导之后宣布休庭,让被告人回看守所吃饭喝水。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
参加庭前会议的被告人,尚未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
即便终被判决有罪,而且罪不可恕,也不应当剥夺他们吃饭和喝水的权利。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应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
无论如何,都应当让被告人吃上饭,喝上水,能上厕所。
即便是交战双方的战俘,也有吃饭喝水上厕所的权利,更不要说还没被定罪的被告人。
任何借口,都不能不让被告人吃饭喝水。
四、?法院终决定,中午休庭让被告人回看守所吃饭喝水上厕所,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权利不是上帝对我们的恩赐,而是源于依法抗争。
法治建设,需要公交法律共同努力。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郑贴侨主任以律师职业道德为最基本准则,以追究公平正义为目的,愿意跟天下律师同行一起维护社会正义,诚信做事,诚恳待人,愿一此交往,终身成为朋友。电话微信同号:18907390038。
郑贴侨律师主要做二审为主,做疑难复杂案件为主,喜欢研究法律最前沿,欢迎有这种职业经验的律师一起研讨。
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