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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跑分平台”的罪与罚

发布时间:2023/1/29 阅读量:204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 聂义明律师?“只需一部手机,提供你的支付账户二维码进行简单的操作,就能足不出户轻松月入上万。

      ”这种看似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实则背后暗流涌动,一不留神便掉入了犯罪分子的陷阱,甚至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一、什么是“跑分”“跑分”一词原本是一个计算机领域专有名词,意指通过跑分软件对电脑或者手机进行测试以评价其性能,跑分越高性能越好。

      但本文所说的“跑分”是就支付领域而言的。

      简单来说,就是使用者通过平台用户把黑色收入化整为零转入博彩平台等灰黑产业账户,跑分用户从中赚取一部分佣金的行为。

      这里使用者所利用的平台就是指的跑分平台。

      二、跑分平台出现的背景当下人们使用的主流支付方式是以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为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一些博彩平台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也采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进行资金结算。

      为应对和防范例如网络博彩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在2019年4月发布85号令《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支付行业进行全面整顿。

      文件明确指出,支付行业不得直接或变相为赌博、色情、非法外汇、贵金属、虚拟币等非法交易提供服务。

      严打之后,一些灰黑产业链的资金难以再通过原来的支付通道流动。

      随后,服务于黑灰产业链资金结算业务的跑分平台便应运而生。

      三、跑分平台的运作模式赌博用户无法直接通过网络支付或者网银转账的方式向博彩平台充值或提现,于是只得另寻出路,例如利用跑分平台进行资金往来。

      基于此,也有人将跑分平台称作为“第四方支付平台”。

      跑分平台的整体运行模式可以概括为四主体、三环节。

      整个链条中的四方主体分别是:平台用户(例如赌博用户)、提供支付平台二维码的二维码用户(跑分用户)、跑分平台、博彩平台。

      其中二维码用户也就是跑分用户是这个链条中的关键一环。

      平台需要流转的资金量越大,其需要的跑分用户也就越多,因此便出现了“码商”这一角色。

      码商是专门利用QQ、微信等社交平台大量收购支付平台收款码的人员。

      在2019年,腾讯便开始大量整治利用微信账户进行跑分的现象,大量参与跑分的人微信账号被封。

      笔者发现,目前QQ搜索中已经屏蔽掉了“跑分”一词,在QQ群搜索界面输入“跑分”已搜索不到任何信息。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笔者尝试输入跑分的字母缩写“pf”时,却搜索出大量关于跑分、码商的QQ群。

      如此看来,跑分平台、码商利用QQ群联系下线的现象仍大量存在。

      跑分整个运作流程的第一个环节是平台用户(赌博用户)向平台申请其所需转账的金额,平台收到申请之后在平台上向跑分用户分配收取转账的订单。

      跑分用户事先交纳给平台一笔押金,这些用户被分配到的订单金额不会超过他们所交纳的押金金额。

      然后进入第二个环节,平台用户向平台提供的跑分用户转账,账款进入跑分用户的账户,平台再利用冻结押金的方式收取相应账款。

      完成上述流程之后,就进入后一个环节——跑分平台将账款转到博彩平台上。

      经过这一系列的操作,平台用户便实现了在博彩平台上的充值。

      在每一笔交易中,跑分用户可以拿到1%到2%不等的佣金。

      此前主要的跑分方式有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目前还出现了USDT跑分、拼多多跑分等新方式,其运作模式大同小异,本文不再一一详细叙述。

      四、跑分平台的影响参与跑分的人绝大部分都是被看似低投入高回报的宣传口号所迷惑,进而参与到跑分的运作之中,殊不知这其中隐藏了各项风险。

      1、个人隐私泄露在平台注册成为跑分用户,平台除了要求支付相应押金之外,还会要求填写详尽的个人信息,绑定支付平台、银行卡信息等。

      由于跑分平台往往并非正规运营团队所经营,上传到平台的这些与公民紧密相关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被泄露,甚至是被恶意售卖。

      2、成为被诈骗的对象跑分平台掌握收取大量用户的押金,同时还收取灰黑产业的资金收入,很容易出现平台“跑路”的情形。

      一旦平台跑路,用户则血本无归。

      甚至有些跑分平台是披着跑分平台外衣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此时的跑分用户无疑是诈骗犯手中待宰的羔羊。

      3、面临的惩戒将造成生活上的不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5年暂停支付业务的惩戒对于一个现代社会的普通人来说,所带来的生活上的不便是不言而喻的。

      4、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跑分不仅仅是自身遭到损失,还有可能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跑分用户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洗钱罪。

      通过跑分平台进行处理的资金往往是开设赌场、诈骗等犯罪所得,跑分用户帮助将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通过自己的账户进行洗白,很有可能成为跑分平台洗钱的“帮凶”。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如果跑分用户明知其跑分所涉及的资金是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的收益的,还有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跑分用户在跑分平台的主要作用是协助平台进行支付结算业务,若跑分用户明知跑分平台是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帮助,则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除了上文所列的罪名之外,还有可能与跑分平台、博彩平台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例如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等罪名。

      后,笔者提醒:赚钱无捷径,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只会掉陷阱,一不小心被犯罪分子利用后受伤的只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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