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对于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刑法数罪并罚规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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