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华良律师,200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陆续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并先后在甘肃省电信公司、双汇集团等上市公司从事企业法务和管理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和法务实践工作经验,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有着深刻的见解。现执业于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执业领域主要有企业融资借贷、建设工程、拆迁安置、刑事辩护以及企业法务。从业以来,秉承“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通过精湛的法律知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始终坚持为广大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法律产品和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于华良律师认为,法律服务分为三个层次:即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日益密切联系的社会当中,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都需要有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而法律风险管理必须贯穿“预防为主”的理念。现实中不得不让人遗憾的是,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对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只是等有了法律纠纷才想到请律师来处理。当然,仅仅停留在事先预防还不够,还必须加强事中风险控制,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和政策意见以防范风险。事后救济是最后手段,法律风险虽然是预防为主、事中控制为主,但发生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后救济是防范风险的最后关口和手段,面对纠纷,首先要评估和论证纠纷的难易复杂程度,在充分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应对的方案。漫漫人生,或将面临各种风险,如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如台风、海啸是人力无法抗拒的、商业风险如金融风暴等通常是与市场环境因素和国家政策有关,而法律风险则是由于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所来带来的潜在或已发生的重大损失,其应当是可控制的。 朋友,这一生中,您有一个医生朋友,他将帮您保持健康;您有一位教师朋友,他将帮您博学多智;您有一个修行者朋友,他将帮您平静思想;您有一个律师朋友,他将帮您排忧解难。于华良律师愿意成为您此生的律师朋友,与您携手风雨人生!